源远流长内涵博大的伏羲文化(上)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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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远流长内涵博大的伏羲文化(上)(2)


栏目: 中国民俗文化   作者:佚名   热度:

  文虽不长,但意义重大。唐代大修史书,完成《晋书》等正史八部,而唐高祖《修六代史诏》和唐太宗《修晋书诏》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,所谓“伏羲以降,因秦斯及,两汉继绪,三国并命,迄于晋宋,载笔备焉。”正是在如此浓厚的史学氛围下司马贞为《史记索引》综述、补充前世有关伏羲的文献材料,撰成这样一篇较为完备的史传,最终完成伏羲传说事迹的历史化。  宋代史著,如苏辙《古史》、刘恕《资治通鉴外纪》、郑樵《通志》等对前代所记伏羲事迹进一步整合,总的趋势是将传说彻底历史化。罗泌的《路史》则是以资料性著述的形式,将当时所有能见到的各种资料统统辑入伏羲本纪《太昊纪》,“纪”之原文和其子罗苹的注释加起来超过7000字,洋洋大观。经过宋代史家对伏羲资料的全方位整理,后世基本没有了拾遗补缺的空间,如清代古史名著马骕的《绎史》记载伏羲,就只能采用列举宋代以前注明出处的伏羲资料辑录的方式了。

  简要回顾典籍中的伏羲“状况”,则知我们崇敬的人文始祖伏羲,是应国家和普罗大众的需要逐渐形成的,伏羲文化史是动态的建构史和接受史。

  近现代,学术界以科学的方法整理国故,运用人类学、民族学、民俗学思想对伏羲传说的来源性质、历史内涵以及伏羲和女娲的关系等进行多学科研究,使伏羲研究有了新的突破。闻一多的《伏羲考》即是其中的代表作。伏羲由古人典籍中的历史人物,又回归传说人物、神话人物。不过,无论考古者如何考,辩史者如何辩,伏羲是历史人物的身份可以质疑,但谁也无法否认或无视伏羲及千百年来形成的伏羲文化。如历史学家李学勤所言:“我们谈到古代历史都很骄傲,我们的历史年代非常精确,可以一直推到西周晚期的共和元年,即公元前841年,这是不可争论的。再往上还有很长,中国悠久的历史是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开始的,也就是从伏羲、女娲开始的。”当然不可否认,从伏羲、女娲开始的中国历史有许多断点,故此古人以合理的想象连缀远古历史也是合情合理的。伏羲出现在先秦诸子典籍之中的形象,是一位上古时期的人王,是诸子百家回顾历史的产物,不应是凭空虚构,宏观一点说,神话传说就是上古时代的历史,应从历史发展的大势去理解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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