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实的关羽:爱慕虚荣 好色程度不亚于曹操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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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的关羽:爱慕虚荣 好色程度不亚于曹操(2)


栏目: 王侯将相传奇故事   作者:佚名   热度:

  二

  关于“桃园三结义”,李文一方面承认它不见诸正史,另一方面又说,经考证,这一故事是可信的,即符合史实。他举了两个理由,在我看来,这两个理由都站不住脚。

  其一,《关羽传》中关羽对张辽说:“吾极知曹公待我厚,然吾受刘将军厚恩,誓以共死,不可背之。”李文根据这一句话,断定说:“这足可表明,刘、关、张曾按民俗,举行过结拜仪式,且面对苍天立下过诸如‘不求同生,但愿共死’之类的誓言。”

  我们只要稍微认真琢磨一下这句话,就可以知道,它并不足以表明李文断定的任何东西:首先,这里没有张飞什么事,因为提都没提他;其次,这只是表明关羽受过刘备厚恩,他立下誓言以共死报答,而与结拜并无关系。

  其二,李文认为更能印证结拜说的证据是刘备伐吴。李文说,一向对诸葛亮言听计从的刘备,却不顾诸葛亮的劝阻,一意孤行伐吴,这是因“桃园结义”要为关羽报仇的缘故。诸葛亮劝谏刘备放弃伐吴,无论在《先主传》还是《诸葛亮传》中均无记载,不知李文所说有何根据?恐怕依据的是《三国演义》,但《三国演义》不是史书,而是小说,不足为凭。

  李文还说,刘备伐吴时已即皇帝位,御驾亲征而为一员大将复仇,如果他与关羽没有结拜兄弟之谊,于国于家于情于理于己于人都难以说通。这一理由实际上预先假定刘备御驾亲征是为关羽报仇,这种假定有何根据?刘备伐吴主要是因为失去荆州战略要地,他想将它夺回来。无论关羽是否被杀,这一仗恐怕都是要打的。这里还有一个可以反驳李文的证据:据《先主传》,刘备败守白帝城后,孙权主动遣使求和,刘备同意了。如果刘备真的如李文所说,是铁了心为关羽报仇而宁可抛弃江山社稷、身家性命于不顾,他就不会同意和解,而势必与对方拼个鱼死网破。刘备没有这样做,可见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政治家,御驾亲征的目的是为了实际政治利益,而非意气用事。

  李文说张飞“在闻听二哥遇难后,涕泗滂沱,肝肠寸断,昼夜酗酒,怒鞭部下,未待出征,便被帐下将张达、范疆杀死”。这些情节完全是根据《三国演义》得出的,而非史书所载。《张飞传》关于此事只有两句话:“先主伐吴,飞当率兵万人,自阆中会江州。临发,其帐下将张达、范强杀之,持其首,顺流而奔孙权。”张飞为部下所杀,仅此一个事实,其余均为小说家的杜撰或想像,由此也扯不到为“二哥”报仇的事情上去。

  总之,被李文称为“对人类友情的最经典的诠释”之桃园三结义,没有任何史实可以说明它是确实存在的。

  李文还花较多篇幅为关羽投降曹操一事进行辩护。本来投降的问题是不须辩解的:当继续战斗或抵抗对战争胜负已经毫无意义时,投降并非坏事,也不应该在道德上予以谴责。尤其是指挥官,他的这一决定可以避免许多人无谓的牺牲。但李文似乎不是这样看问题的。他举了抗美援朝时期中国战俘为例,认为即使社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宽容他们,他们一旦被俘而不是拼命战死,在人格上就有了生死关头的污点,永远无法还原于以前的清白。

  因此,李文极力为关羽降曹辩护,想还他一个“清白”,说以他的刚烈性格,理应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,只是由于要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,才不战死而降曹。此说没有史实根据。《关羽传》记载此事只有“曹公擒羽以归”六字,《先主传》也只有两句:“五年,曹公东征先主,先主败绩。曹公尽收其众,虏先主妻子,并擒关羽以归。”根本没有说关羽是为了保护刘备夫人而降曹。

  关羽逃离曹营的情况,《先主传》只有六个字:“关羽亡归先主。”《关羽传》只有一句话:“羽尽封其所赐,拜书告辞,而奔先主于袁军。”根本没有提及他保护刘备两位夫人逃走的事(实际上也不可能)。既然如此,当初投降是为了保护两位夫人的说法就不能成立。

  李文说:“有史料表明,关羽降曹的条件,也相当苛刻。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是:一旦得知刘备的下落,即弃刘奔曹。“但他没有将这些史料开列出来。我想,这些史料恐怕是不存在的。我所见到的史书记载,只有一个意思:关羽是被活捉的,“曹操擒关羽以归”。这里哪容关羽谈什么条件?李文说的史料,只能是《三国演义》,而《三国演义》是小说,不是史料。

  关于关羽在曹营的情况,李文一方面承认,《三国演义》描写的曹操对于关羽的各种赏赐并无史实根据,另一方面又说,曹操赐予关羽赤兔马和美女,“恐不为失真”。接着就将这当作已有的事实,说“曹氏赐与的十名美女,他从未染指”,以此来体现关羽不好色,是个“英雄能过美人关”的超级“人杰”。
 

  关羽真的不好色吗?《华阳国志》卷六《刘先主志》说:“时秦宜禄为(吕)布求救于张扬。(关)羽启公(指曹操),妻无子,下城,乞纳宜禄妻。”《〈三国志〉注》引《蜀记》说:“曹公与刘备围吕布于下邳。关羽启公,布使秦宜禄行求救,乞娶其妻,公许之。临破,又屡启于公。公疑其有异色,先遣迎看,因自留之,羽心不自安。此与《魏氏春秋》所说无异也。”至少有三部史籍(《华阳国志》、《蜀记》和《魏氏春秋》)都谈到这一情况,且说法相同,看来关羽确有战前索要他人妻子之事。

  这三处说的是刘备归属曹操,与曹操合力生擒吕布时期的事情。秦宜禄是吕布手下的将领,关羽希望攻破下邳后能得到秦宜禄的妻子,曹操开始时答应了,后来又反悔。从以上史料可以看出,关羽向曹操提出这一要求前,是见过秦宜禄妻子的,或至少是知晓对方的情况的。而最根本的情况是,秦妻是一个绝色女子。关羽以自己的妻子没有生儿子为由提出这一要求,显然不是真心话。他怎能断定秦妻一定能生儿子呢?难道别的女子就不能生儿子吗?这不过是个幌子罢了。他是看中了对方的美色。

  由于他一再提出这个要求,引起曹操注意,猜想这个女子是不是“有异色”(特别漂亮),于是破城后先派人将她带来看,看的结果是将她留下自用。这也说明该女子确实特别出众,不然曹操也犯不着为她横刀夺爱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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